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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秤校准规程

2024-08-07 19:53:58 webAdmin

1.目的

通过对电子秤的内部校准,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。

2.范围

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在用电子秤。

3.职责

部:负青内部校准规程的制定及校准工作监督管理,负青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秤进行三方鉴定并负青鉴定记录的归档、保管,并负责本部门所用电子秤日常自校并做好记录。3.2生产部:负责按规程规定要求对所用电子秤日常自校并做好记录

4.校准程序

4.1角差校准和线性校准

4.1.1校准频率:

a)新购回首次使用前

b)长时间未用重新使用前

c)正常使用时每三个月

4.1.2校准前准备:

秤体稳定地放置在水平台面上,调节电子秤水平气泡至中心位置,四周无物体相碰,秤台上无杂物,观察其显示器是否为零,若不为零,按“置零”键置零,若不能置零,按不合格测量设备处理。

4.1.3校准:首先进行角差校准,然后进行线性校准。

4.1.3.1 角差校准:

选择1/3max 砝码(max为电子秤最大称量数),将标准砝码放在电子种台面的4角,分别进行称量,4个角的读数偏差均不得超过允许误差。

4.1.3.2 线性校准:

选择用20% Max和 60% Max的砝码,将标准砝码放在电子秤台面的中央,分别进行称量,读数与标准砝码对照,偏差不得超过允许误差。

.1.4允许误差判断:

查下表得允许误差,若超出范围,则该电子秤存在称量误差不能使用。表一:

容量

0-500d

500-2000d(不含500)

>2000d

使用中误差

+1.0e

+2.0e

+3.0e

注:容量:指标准砝码为多少倍的分度值

d:实际分度值(对模拟示值,指相邻两个刻线对应值之差;对数字示值,指相邻两个示值之差)e:检定分度值,用于对秤进行分级和检定时使用的,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。

对于Ⅲ级的衡器,e=d

n:分度值,最大秤量与检定分度值之商。n=max/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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